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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防所所长樊国华在2013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时间:2013-04-03 08:00:00 查看次数:41027 来源: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2,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在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正),以落实市人大“一号决议”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力为突破口,致力于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业人群提供优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经过广大职业病防治工作者共同努力,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巩固,职业病防治网络更加完善,为预防、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受会议的安排,我在这里就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个发言。
 一、2012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我市职业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决议》,认真为职业病患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去年三月,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切实加强我市职业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决议》(一号决议),为了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市人大“一号决议”,全市各级职防机构优化工作流程,努力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效率,不断提升职业病检查、诊断、治疗水平,实行职业病检查零门槛、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优质服务。同时,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职业病人管理,落实无用人单位及劳动关系不明确职业病人医疗、生活等相关待遇。7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市本级得到市政府的大力财政支持,拟分期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市职防所加强能力建设。石门县疾控中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职业病普查和调查,印刷《职业病防治知识问答》、《打工者职业病防治必读》等资料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加强机构建设,积极争取支持,成立了石门县职业病防治所。澧县疾控中心配合有关部门摸清全县职业病危害状况和职业病发病情况,对散在职业病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全面实施救助。2004年以来累计救助3915人次,发放资金343.12万元,其中2012年救助金额超过70万元,对散在职业病人住院治疗费用予以70%以上报销。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全市报告:2012年,完成171家次用人单位职业性健康体检25000余人次;完成134家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建设项目劳动卫生预防性评价,检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点位2800多个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用人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150多家x射线使用单位进行了经常性放射防护监测及建设项目放射卫生评价,工作场所照射水平监测点数3500多个;诊断职业病新病例及晋期病例376例。
(三)扎实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统一安排和部署,从2011年8月开始开展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常德市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举办了全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培训班,对全市13个行政规划县市区相关部门和机构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截止2012年2月29日,我市要求上报数据的12个行政规划县市区已完全上报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数据。石门县作为全国重点调查县,对全县4000多名接害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并建议申请诊断100多例。全市各县市区资料收集率平均在95%以上,网上录入率95%以上。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市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对研究我市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省、市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不断加强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卫生局将急性职业中毒和核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纳入全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了全市职业中毒和核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分队,已正式授旗,并组织了全程应急演练。各县市区职防机构也成立了应急专业队伍,制定了相应预案。
(五)进一步规范职业病网络直报工作。目前,我市职业病网络直报体系基本健全。去年我所举办了全市网络直报工作培训班,全市30人次参加了培训,职业病网络直报更加规范。2012年度全市网络报告职业卫生监测134家次,职业健康体检171家次,报告职业病诊断病例376例,上报农药中毒119例。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各级职防机构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结合各种宣传日、周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印制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营造社会氛围,争取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支持。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企业,深入工矿企业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病防治工作意识,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和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着力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一是要通过资质认证,促进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随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调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将由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市、县职防机构原有资质都将陆续到期,因此要积极争取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对照标准,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改善实验室条件,做好人员培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要确保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相应资质。要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规范有效的运作。二是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要实现职业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关键在于职业病防治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标准、规范也进行了修改、完善,各县市区职防机构要安排专业人员参加省市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乡镇防保专干、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的职业卫生相关管理人员培训。三是要完善职业病危害信息报告体系做好职业病网络直报。要发挥广大基层职业病防治工作者特别是乡镇防保专干的作用,全面收集本地职业病危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的职业病危害相关信息以及农药中毒信息,及时活化职业病病人的有关数据,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信息,为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职业病预防与控制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三) 以点带面,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提质扩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石门县“政府为主导的工作协调机制”试点经验,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各地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加强能力建设,注重解决当地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突出问题,以存在粉尘、毒物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为重点,加强健康体检和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工作,切实抓好煤工尘肺、矽肺、职业中毒等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各地职防机构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
(四)切实做好各项日常工作。一是要在安监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有评价资质的职防机构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二是以《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职业性健康检查以及职业病诊断管理等日常工作。市里年终要进行质量考核,省里要抽查。三是培训急性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放射事故。四是加强放射防护检测评价及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放射防护检测评价工作,放射诊疗单位检测评价率达到100%;开展建设项目放射卫生预防性评价,评价率达到98%;督促放射诊疗单位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各位领导,同志们,职业病防治工作是造福于千万劳动者的工作,神圣而光荣。我们一定要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业病防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开创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常德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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