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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把职业病防治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时间:2006-12-13 08:00:00 查看次数:14778 来源:常德市职业病防治所信息中心

拥有2000多万生产工人的42万家上规模的工业企业当中,纳入职业病监管的只有26846家,监管率为6.39%。据悉,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今年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针对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有委员提出,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同时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财政必要项目。

  职业病的防范任务非常重。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了解到,广东全省目前已有卫生监督机构120(未包括铁路、民航等部门),相对健全的省、市、县()三级防治网络基本建立。四年来广东省政府先后拨出专项防治经费7000万元,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机构,。

  据了解,广东工人数量非常庞大,职业病高发,因此在一些严重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上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全省有740个项目开展了职业危害评价,约36%的项目通过卫生部门审查。全省开展监测作业点的监测率达到34.2%,近300万人次工人接受了职业健康检查,并开始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但另一方面令人担忧的是,广东已成为职业病大省,也是职业中毒的高发和多发省。检查组也发现,广东大型工业企业的监管率只有6.39%,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人员544万人,实施健康监护的只有101万人。职业病的发生涉及宝石加工、电镀、电池等30多个行业,危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等等。1989—2005年,全省报告职业病14047例,其中新发尘肺病2418例,死亡1302例。近几年来,每年职业病发病数都在550例以上,发病率有上升趋势。

  有委员指出,随着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职业病危害项目和企业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转移,危害隐患进一步扩大。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向经济效益倾斜,而不注意职工的健康。目前,全省40多万家工业企业有2000多万生产工人,而全省县级以上的专职卫生监督远不足200人,监督力量明显不足。全省只有9家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县()级半数防治机构因缺乏最基本的设备而不能获得健康检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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