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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07-03-19 08:00:00 查看次数:3684 来源:常德市职业病防治所信息中心

卫生部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卫监督发〔20065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我部组织开展了2006年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有关人员的法规和技术培训,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并上报了工作总结。

20068月~10月,我部组织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部分省市有关人员分4组对河北、湖北、内蒙古等11个省、自治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

二、监督检查结果

(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共检查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以及加油站、汽车修理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用人单位59669家,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4778项。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情况。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基本情况。在被检查的59669家用人单位中,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35294家,占59.1%;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32712家,占54.8%;用人单位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或方案的28890家,占48.4%;共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60169名,其中专职人员13626名,占22.6%(详见附件1)。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所查的59669家用人单位中,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4337856人(占职工总数的37.1%),本年度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为57.6%55.3%18.4%;应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284085份,实建1780984份,建档率为54.2%。

上岗前、在岗期间检出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分别是9580名(检出率为1.3%)、16461名(检出率为0.7%),其中对在岗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14568人(调离率为88.5%);共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10177名,诊断人数为3433人(占33.7%);现有职业病人数69401人(详见附件2)。

3)职业卫生监督处罚情况。检查中发现违法单位14889家,占检查总数的25.0%,其中警告单位11690家,罚款单位728家、罚款总额1529.0万元(浙江省、上海市处罚力度较大,处罚金额分别占罚款总额的27.1%、17.8%),停业单位26家,提请关闭单位数30家。违法单位主要集中在轻工、化工、冶金三个行业(详见附件3)。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审查、竣工验收情况。

共监督检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4778个(占全年9019个立项建设项目的53.0%),其中国家级核准或审批的数目为123项(占2.6%)、省级798项(占16.7%)、地市级1484项(占31.1%)、区县级2373项(占49.7%);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共有1380项(占28.9%)。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1973项,占41.3%;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严重建设项目747项;已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数为1234项(详见附件4)。

 

(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共检查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811项,放射工作单位16756

 1.医用辐射机构。

 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共检查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705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1280项,占75.1%;竣工后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1072项。

2)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情况。所检查16196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15569家(占96.1%)设置辐射警示标志,10017家(占61.8%)已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已完成质量控制或放射防护检测的辐射装置21742套、占全部29388套的74.0%。放射工作现场操作人员共76666名;佩戴个人剂量计61020名,占79.6%。

从事放射诊断工作的1509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的单位数为13847家,占91.7%;为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的单位数为9559家,占63.3%(详见附件5)。

2.非医用辐射机构。

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检查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06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37项,占34.9%;竣工后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36项。

2)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情况。所检查的560家核设施、核电站和γ辐照等非医用辐射机构中,541家(占96.6%)设置辐射警示标志,444家(占79.3%)已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放射工作现场共有操作人员7179名,佩戴个人剂量计6701名、占93.3%,完成5102名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培训,占应培训人员6261名的81.5%

全年共完成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892人、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4532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209人,体检率分别为98.0%93.1%87.8% (详见附件6)

3.放射卫生监督处罚情况。

共处罚1745家违法单位,其中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1603家;罚款130家,罚款金额共61.5万元;责令停业12家(详见附件7)。

三、监督检查情况分析

     (一)职业卫生。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2006年检查发现,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或方案的用人单位数分别占检查单位总数的59.1%、54.8%、48.4%,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初期的2003年、2004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1.116.4个百分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从行业间比较看,化工行业好于其他行业,轻工行业较差。

2.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呈小幅增长趋势,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连年下降。

与近三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相比,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由2003年的50.4%逐步提高至57.6%、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由2003年的43.6%逐步提高至55.3%,呈缓慢的上升趋势,增长幅度较小。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则由2003年的31.6%2004年的35.9%连年下降至18.4%,突出反映劳动者流动性强、职业健康监护难以覆盖等问题。从2006年检查情况看,制药、化工行业好于其他行业,建材行业较差。在岗期间检出的9317名疑似职业病人多发于煤炭(占49.0%)、冶金行业(占26.0%);现有的69401名职业病病人中,也以煤炭行业(56.8%)和冶金行业(19.2%)最多。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明显加强,但审查覆盖率不高。

2006年各地共检查4778个建设项目、59669家用人单位、查处14889家违法单位,分别是2003年的2.6倍、1.2倍、2.1倍,反映出各地近年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监督执法已经初见成效。但从监督检查的4778项建设项目来看,职业卫生审查覆盖率整体水平仍然较低,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放射卫生。

1.放射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率,医用辐射机构明显高于非医用辐射机构。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医用辐射机构建设项目预评价审核率、竣工后放射防护设施卫生验收率分别为75.1%、62.9%,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而非医用辐射机构建设项目仅为34.9%34.0%,差距较大,特别是γ探伤单位问题最为突出。

医用辐射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为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较差,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放射卫生监督查处率有所提高,但处罚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按照计划,各地主要对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因此,与2005年相比,检查的放射工作单位数量较少。检查中,共查处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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