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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2-02 11:16:49 查看次数:45314 来源:本站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我所是市级独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无下属单位或机构。是我市公共卫生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对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督查;完成国家省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尘肺病农民工救治等项目工作;开展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评价;开展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防性评价;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评价;开展尘肺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等国家法定职业病诊断等职责。

2.机构设置

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为二级预算单位,内设科室6个,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质量管理科、检验科、职业卫生监测科、放射卫生监测科、健康监护科等。

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职业病防治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以及职业病防治专项支出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市职业病防治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851.23万元。

1.收入预算。2021年收入85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1.23万元,占100%(经费拨款722.93万元,占84.9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8.3万元,占15.07%); 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9.81万元,增加0.05%,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9.8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增加99.84万元非税收入减少60.03万。

2.支出预算。2021年支出预算85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06万元,占80.60%;项目支出165.17万元,占19.40%。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85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1.23万元,占100%(经费拨款722.93万元,占84.9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8.3万元,占15.07%); 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9.81万元,增加0.05%,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9.8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增加99.84万元非税收入减少60.03万。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职防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6.06万元,其中:人员601.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84.75万元,包括公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老干经费、专项业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市职防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65.1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65.1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病防治专项和医用耗材以及院落防水维修、公务用车购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2021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84.75万元,包括公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老干经费、物业管理费、专项业务支出等,较上年预算增加10.94万元,增加14.82%。其增加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5万元(公务车购置18万、公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车购置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市职防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职防所共有车辆3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应急专用车辆1台,职业健康专业体检车1台。18年底的1台专项业务用车因车已经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处置。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市职防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1.2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常德市职业病防治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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