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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2012年目标管理方案
时间:2012-03-08 15:44:04 查看次数:44112 来源:

 

一、指导思想
在市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职防机构和各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正)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充分履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服务职责,为全市广大劳动者、职业病患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积极参加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省市卫生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检测水平,努力打造成为全省一流职防机构和湘西北地区职防中心,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工作。加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力度,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评价工作有所突破,争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率达40%,控制效果评价率达45%,放射卫生预评控评率达95%以上。
(二)进一步加大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监测力度,使市直调度企业、中央、省在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率达65%。
(三)继续加强职业性健康体检工作,使管辖范围内接
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健康体检率达到45%以上,力争全年完成职业健康检查7000人次以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500人以上。
(四)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所有职业病诊断专业人员必须取得省卫生厅职业病诊断资格,职业病诊断工作一定按程序、标准及时进行,保障职业病诊断报告科学、合法、准确、及时编制发出,职业病诊断符合率达98%以上,不发生违法违纪职业病诊断事件。
(五)加强职业病人救治工作。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做好疑似职业病人和职业病人的观察治疗、康复、医学随访工作;门诊治疗率达到95%,住院治疗率达到60%,收治旧病复发职业病人200人次以上;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杜绝医疗事故;依法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业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检测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我所放射卫生检测职能,依法为全市放射工作单位提供规范的放射卫生服务,做到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评价率达90%以上。
(七)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和支持,增强各项业务工作力度,加强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取得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省卫生厅领导的对职防工作的重视,争取工作经费、设备添置、人才引进和信息平台建设的支持,保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高效、高质、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联系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协调与合作关系,提高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性健康体检、职业病检查诊断等工作效率。
(八)积极配合市人大和有关部门落实做好2012年市人
大一号议案《关于切实加强我市职业病患者救助工作议案》工作,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人履行相关工作职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起草会签并报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意见》。
(九)继续开展为农民工职业病患者办实事工作,为困难
农民工职业病患者提供减免挂号费、检查费、诊断费、治疗费等服务工作;及时解释、回复、办理职业病患者关于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咨询、来信来访工作。
(十)做好职业病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直报工作。新诊断和晋期诊断职业病直报率10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作业场所检测点数直报率100%,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人次直报率98%以上。
(十一)继续做好职业性健康调查工作,按要求、按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规范和完善各项档案,做到科学管理、有案可查。
(十二)在不违反国家、省、市财政政策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绩效工资、福利等待遇落实到位;完成经济指标(预算外金额)195万元,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偿还基建债务20万元;收回三套所属国有住房。
(十三)确保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标,认真做好党务、人事、宣传、健康教育、爱国卫生、工会、 红会、共青团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三、科室设置及定员
根据市编委关于本所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的批示和本所工作需要,2012年内设科室和科室定员暂设定为:
1.行管领导4人。
2.办公室 定员6人。(聘用2 人)
3.质量管理科 定员1人。
4.拓展部 定员2人。(聘用1 人)
5.检验科 定员2人(待聘用1人)。
6.健康监护科 定员7人(待公招2人,暂聘用2人)
7.劳动卫生监测科定员3人(待公招2人,暂聘1人)。
8.放射监测科 定员2人
9.职业病科 定员4人(暂聘用1人)。
附件1:各科人员花名册。
四、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全所党务、行政、业务、后勤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
2.负责草拟全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文件,组织安排各种行政、业务、党务工作会议。
3.负责全所人事、老干、老科协、政工、纪检监察、宣传和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财务工作。
5.负责党务行政印鉴管理,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领导阅批和工作精神通知、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及上令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
6.负责全所办公用品、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仪器设备等物质、服务项目、工程项目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7.负责来信、来访工作以及上级和有关职能部门来所监督检查的准备和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爱卫、创建、绿化、安全保卫日常工作。
8.负责单位来客的接待工作。
9.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所各类水电和出租屋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质量管理科
1.负责各项业务技术工作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各项业务技术报告和文件文书的审核、立卷归档和保管利用。
2.负责职业卫生服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督促各业务科室及职业病诊断小组及时完成职报工作。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病诊断印章管理,组织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负责起草打印、发放和管理职业病诊断证明文书。
4.负责添置医疗检查和卫生检测仪器设备的验收、进档备案和运行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仪器设备校验、年检、质量控制工作。
6.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修订、完善和解释工作。
7.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资质认证业务指导工作。
8.配合做好业务面上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拓展部
1.负责草拟和签发(办理)全所业务工作文件、计划、总结。
2.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评价、职业卫生监测、健康体检、职业病住院治疗、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等业务的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
3.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拓展工作,负责做好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业务面上和中心工作。并按照科室职责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将业务项目和详细服务内容及工作任务分解下发到各有关科室,及时协调督促按要求完成。
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控评的专家现场评审及验收工作。
5.负责各类业务文件、计划、职业卫生服务报告、职业病人工保卡等文件、证件的及时报、审、送和各项技术服务及体检费用的收取(门诊收费除外)。
6.积极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检验科
1.负责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住院病人、门诊病人的临床检验工作。
2.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固体、气体、液体样品的分析检验工作。
3.负责完成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仪器、试剂等归类管理工作。
4.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验科仪器、设备的维修、校验、年检等相关工作。
5. 配合做好业务面上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职业卫生监测科
1.负责资质范围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和控评工作。
2.负责用人单位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4.配合做好县、市、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相关资质认证业务指导工作。
5.配合做好业务面上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放射卫生监测科
1.负责资质范围内建设项目放射危害预评和控评工作。
2.负责全市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评价工作。
3.积极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体检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放射事故处置工作。
5.积极指导做好县、市、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6. 配合做好业务面上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健康监护科
1.负责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性健康体检工作,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体检、应急及医学随访检查,编制体检结果报告,对所有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与复发患者根据情况开出住院观察通知和进行门诊治疗。
2.积极整理提供医疗临床、辅助检查资料,配合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3.按市政府要求负责破产、置换、改制企业职业病旧病复发门诊检查和治疗工作。
4.负责全市农民工和城市居民职业病患者门诊检查、治疗工作。
5.做好医疗执业许可范围内的医保、农合门诊病人诊疗工作。
6.负责定期向办公室申报门诊药品、体检所需各项医用卫生材料计划。
7.负责本科工作范围内传染病报告、场所消毒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回收管理工作。
8.积极做好住院病人各项辅助医疗检查和临床诊断工作。
9. 配合做好业务面上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职业病科
1.负责用人单位职业病人和破产、置换、改制企业职业病人旧病复发、农民工和城市居民职业病人的住院治疗管理工作。
2.负责定期向办公室申报住院病人各类用药计划。
3.负责做好本科室传染病报告、科室病房消毒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回收管理工作。
4.负责工保职业病旧病复发病人和其他类别住院病人出院结算工作。
5.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6. 配合做好业务面上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作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行一岗双责原则,管科室做到管工作,管思想,管纪律,管协调。
所长、支部副书记:主持单位全面工作,主管党务、人事、行政、财务、资源配置、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
副所长、支部委员:分管单位业务工作。分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评价、健康监护、卫生检测评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教学与科研、医政与医疗安全、传染病防治、消毒等业务工作。
分管科室:拓展部、职业病科、职业卫生监测科、检验科。
工会主席、支部委员: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分管红会、爱国卫生、创建工作,分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评价检测、职业性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和检测、诊断仪器设备计量、校验与维修工作。
分管科室:质量管理科、健康监护科、放射卫生监测科。
所长助理、支部委员:分管纪检监察、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共青团、老干与行政后勤、继续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网络直报工作,协管党务、行政、资源配置、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1.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管理。
按照国家、省卫生、安监部门新出台的职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省技术监督局认证的计量管理体系进行运作,对工作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程序内容、质量管理审查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对不符合项实行扣分制,扣分情况与科室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挂钩。质量管理审核方案由质量管理科制定并组织实施。
2.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考勤,落实一岗双责。
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分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既管事又管人管纪律,科室负责人负责全科考勤。所效能监察工作组不定时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抽查、检查,建立台账,实行季度讲评、年终总评。
(三)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单位将制定绩效工资和、利分配方案,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政策和绩效工资改革政策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奖惩兑现。
(四)加强财务管理
1.坚持原则,依法理财。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会计法规、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坚持统收统支的原则,严格收支两条线;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做到科学预算,合理支出;坚持先国家、再单位、后个人原则,保障事业发展、工作正常运转和个人收益三不误;坚持按“目标管理、奖惩兑现”原则,落实责任制。
2.加强监督,严格审核。
单位成立由纪检、监察、工会牵头的财务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项行政、业务开支账目进行审核,并向职工大会提交财务审查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财务收支明细账目。
3.厉行节约,严格开支。
单位所有开支严格按财政政策和预算计划进行(特别事件和中心工作除外),所有费用由所里统一开支,实行先申请后开支。凡一次性开支300元以内的,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开支超过300元的,须经所长批准;所有开支经所长签字同意后方能报销。严格控制接待费、交通费等费用开支。所有单位来客分别由办公室和业务科对口接待,其它科室和人员一律不得开支任何接待费用,单位来客按接待审批程序进行;加强用车管理,所有用车严格按用车管理程序进行。
 六、目标管理考核
由办公室、质量管理科起草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细则和扣分标准,严格按单位岗位设置职责和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由所党支部、工会联合成立目标考核小组,采取平时抽查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考核,以百分计,其得分作为科室年终绩效工资分配和评先的依据。考核过95分,发给全额奖金;95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科室总奖金的1%(按分配方案计算的奖金扣除科室个人病事假考勤、违纪违规扣发的个人奖金等后的数额)。在科室类别分组中考核第一名的为年度先进科室。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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